学生创业
 
太原市将建一批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
发布时间:2014-12-08 文章来源: [ 字号: ]

阳曲新闻网 2014-09-10 06:43  来源:太原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改善高校毕业生创业环境,我市将对有明确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创业实训,帮助其成功创业、稳定经营,为此,我市决定在各县(市、区)、开发区内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基地。

    创业实训基地应当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实训岗位,并通过创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发布,其主要负责:与实训学员签订太原市创业实训协议书;制定实训方案,确定实训岗位,明确创业实训要求,并具体落实;安排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对实训人员进行传、帮、带;为实训人员在创业实训期间购买不少于3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具有创业意愿、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可以到人社部门公布的创业实训基地直接报名,也可以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名。

    “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后,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创业实训补贴。”创业实训基地申请创业实训补贴,应向认定本实训基地的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市级的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的,由该机构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的由该机构初审,报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复核后拨付。在各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的,由各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所在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创业实训基地。

    市人社局强调,对于经确认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以及被实训对象投诉并查实3次以上,没有及时整改的的实训基地,由所在市、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取消其创业实训基地资格,并依法追回违规所得实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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