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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请从今年1月1日算起
发布时间:2014-12-08 文章来源: [ 字号: ]

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请从今年1月1日算起

阳曲新闻网 2014-07-11 06:35  来源:太原晚报

前不久,省政府分别出台了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昨日,省人社厅针对人们在申请小额贷款贴息、经营场地租金补贴等方面的一些细节问题作了说明,本报据此编写了一份高校毕业生和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政策的“办理指南”,供人们参考。

申请补贴起算时间

【新政】高校毕业生创业以及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能享受到相应政策扶持。

【办理指南】政策有一定适用范围:高校毕业生具体指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高专)、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小微企业,具体指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规定条件的企业。此类企业要申请享受相关补贴政策,需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中小企业局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企业申请相关补贴政策的起始时间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新政】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办理指南】今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持个人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该补贴。经审核后,该资金将拨付到高校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小额贷款贴息

【新政】高校毕业生在人社、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申请到创业贷款并按期还款的,可参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规定额度内给予财政贴息。

【办理指南】可持本人身份证明、贷款证明等材料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

【新政】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指南】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应按季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招用人员花名册等材料,由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就业专项资金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及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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