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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题报告会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3-10-20 文章来源: [ 字号: ]
 
 
近日,我省出台了《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发[2013]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使我校科技人员深入了解我省的创新创业政策,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业热情,20131017日下午,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题报告会在学校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实施意见》的编写人之一、山西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张克军博士、太原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科技局局长邱宇和太原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宁慧青应邀做了精彩的专题报告。来自全校理科学院、研究所和科技园企业的近150名师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科技处处长程芳琴主持。
张克军博士结合多年的政策工作经验,做了题为《为科技人员松绑 为科技成果转化清障》的专题报告,张博士用精辟的语言概括了《实施意见》中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内容一是激发活力、打消顾虑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或合办科技型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原有的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可以计入专业工作经历,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予以考虑。二是在职创业,收入归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三是高校企业,绑在一起。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其专利技术入股或科研成果参股。科技人员的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同时,张博士介绍了《实施意见》中的人才计划,总结了我省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总量不足;二是数量分布不均衡;三是专业分布不均衡;四是老龄化趋势严重;五是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相对脱节,人才放大效应不能充分体现;六是复合型的领军人才缺乏,创业业绩不够突出,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较少。最后,张博士提出了统筹共享资源、鼓励协同创新、加强项目管理和共建科研诚信等科技管理改革方案。
邱宇局长生动形象的对太原国家高新区创业政策进行了说明。高新区为吸引优秀人才入区创业,给予每个创业投资项目20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并提供60200平米工作场所。邱局长鼓励广大科研人员放下包袱,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创新创业的洪流中来,并希望我校有更多的科技人员来高新区创新创业。宁慧青主任结合科技人员创业成功的案例,分析了科技创新创业的过程,解读了创业的重点政策,从谋略、胆量、眼界等角度对创业者的特点进行了说明,并总结了创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用生动活泼的语言为企业如何起步指明了方向。会后,部分教师与专家进行了交流讨论。
本次专题报告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对当前我省的科技创新创业政策进行了解读,广大师生深受启发,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我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和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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