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政府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2014-2020年)》,标志我省创新驱动战略步入新的实施阶段。
该行动计划由科技厅牵头起草,起草过程中借鉴和参考了美国、德国、芬兰等13个创新型国家或地区以及13个兄弟省市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参考了诸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理论研究文献资料,吸纳了国内外相关专家和重要企业的意见。经由山西省6个市、46个省直部门、23个大中型企业、5个大学院校、5所研究机构共85个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行动计划以重大的标志性工程为龙头和牵引,以行动计划为支撑,以政策措施为保障,形成了总体目标、重大创新工程、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及其它重要方面行动、政策措施保障等内容构成的山西转型发展路径和重点,并为山西省创新驱动战略制定了多项重要指标。行动计划提出了科技创新城建设工程、低碳创新发展工程、技术转移工程3个重大创新工程。提出了重点产业创新行动、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建设行动、创新体系效能提升行动、体制机制创新行动等4个行动。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投入、构建创新文化环境、建立考核督查体系等4条保障措施。
山西日报在相关报道中指出,创新驱动行动计划和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等文件准确把握了山西省面临的形势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主要聚焦于“以煤为基、多元发展”战略,是对省委、省政府提出了 “高碳产业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资源型产业循环发展”发展思路的具体落实,是山西创新驱动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上的重要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