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处: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吕梁市2024年度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4 文章来源: [ 字号: ]

市直各有关单位,吕梁经开区管委会,各省级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交城县科创办、石楼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驻市高校和科研院所,孝义高阳农业科技园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精神和“985”重点产业链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市委“六位一体”和“20件大事要事”,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战略引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科技赋能“六区打造”,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985”重点产业链,即铝镁、特钢、装备制造、氢能、非常规天然气、碳基新材料、固废利用、白酒、医药等九个工业经济重点产业链生猪、肉牛、食用菌、小杂粮、马铃薯、红枣和枣芽茶、核桃、沙棘等八个特色农业产业链,数字经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旅康养、吕梁山护工等五个服务业重点产业链,着重在转型发展、能源革命、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民生改善、安全发展等方面进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研攻关,助力吕梁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申报类别

(一)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资金专项;

(二)高层次科技人才专项;

(三)科技计划项目

(四)“揭榜挂帅”重大创新需求征集。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科学可行、资金预算合理规范。

(三)项目申报按照《吕梁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管

理办法》(吕科发〔2024〕5号)2024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经费预算和执行要符合《吕梁市级科技研发及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

(五)项目申报材料及技术经济指标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限制性申报条件

(一)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类科技计划,不得多头、多项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科研项目(含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和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不得申报多项主持项目;主要参与人不得参与超过2项在研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惩戒执行期内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内的,近3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环境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

(四)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书内容、格式等具体要求,请关注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公众号,参阅2024年度吕梁市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并自行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

(二)为提高项目申报效率,项目申报将采取电子版预审,科技计划项目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lskjjxmgl@163.com。其他专项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

(三)待预审合格后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按要求胶装成册,科技计划项目报送市科技局办公室(),其他专项根据申报指南要求报送相应办公室。

(四)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层层把关,认真审核,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时组织项目申报工作,2024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五)为便于形式审查有序开展,请各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单位按照“把关一个,上报一个”原则,及早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防止扎堆推荐,影响审查进度。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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