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纳米前沿”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805/5057.html)通知公告栏。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意向登记:请有意牵头或参与项目的申报人填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附件1)并发送至fanyh@sxu.edu.cn。
2.申报系统及账号:网上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已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请使用原账号申报,无账号的可填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见附件1)申请开通,需重置密码的可联系科技处。
3.申报时间:本批次项目预申报起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27日16:00。请各项目申报人于截止时间前3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以便预留形式审查及预申报书修改时间。
二、注意事项
1.项目名称: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2.推荐单位:山西省科技厅或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
3.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须根据各专项指南要求设定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均不能超过专项指南要求的数量。
4.经费预算:可根据专项申报指南拟安排经费和立项数进行估算,同时建议咨询专项管理机构后据实填报。
5.项目周期节点:项目起始时间建议为申报截止时间后3-5个月,项目结束时间可按照专项指南要求的执行周期推算后填报。
6.人员信息:预申报阶段仅填报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无需填报其他人员信息。请根据专项参与人员限项要求,认真查阅确认有!标识的人员信息,该人员已承担或参与了在研项目。
7.附件材料:
(1)共性附件: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全部合作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课题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时间。若盖章页无正文内容,则每页需在页眉部分标注协议标题)。在联合申报协议中可以是双方盖章,如时间允许也可以多方盖章,协议内容请项目组协商拟定。
(2)其他附件:
①如项目要求配套自筹经费,须提供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模板参考附件2)。自筹经费一般由参与单位企业配套,我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
②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③专项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
④项目(课题)负责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证明材料。(项目组自主提供)
⑤参与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组按照指南要求提供)
8.承诺函: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明确签署时间。
9.文件格式:系统所有上传文件类型只能是Word文件(*.docx),附件和承诺函可扫描成图片格式,插入到Word文件后上传系统。
联系电话:7018334、13834526049
联系邮箱:fanyh@sxu.edu.cn
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意向征集表
2.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