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处机构设置
科学技术处(以下简称“科技处”)是学校的科技主管部门,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科技管理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科技处承前启后,开展协同创新,积极贯彻落实“1331”工程要求,夯实基础研究,为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科室 |
岗位职责 |
计划项目与成果管理科 |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地方联合基金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的过程管理; 2.山西省科技计划(除人才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外)的组织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的过程管理; 3.科技项目申报书、计划任务书等各类材料的编写指导、组织培训、管理及总结; 4.学校培育计划的组织与确定、中期检查与验收; 5.科技项目绩效考核管理、科研经费预算审核与调整; 6.审核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的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绩效与标志性成果审核; 7.国家、省部级及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的申报、初评、答辩等过程管理; 8.科技成果鉴定的组织、协调及科技成果归档管理; 9.专利的申报与维护等日常管理; |
重大项目管理科 |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指南的凝练与编写、组织与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的过程管理;组织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2.省级重大招标计划的前期调查、指南编写、组织申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 3.各级各类人才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及专家库建设的过程管理; 4.军工项目的组织申报、中期检查、验收与档案管理; |
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办公室 |
1.产学研合作问题、难点的梳理及与企业的协调与推进; 2.产业战略联盟的搭建与管理,指南凝练和申报书的编写与组织; 3.横向项目编码、登记、中期检查、结题的过程管理; 4.科技成果宣传与推广,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转化工作; 5.科技服务类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学校相关资质管理; |
科研平台与基地管理科 |
1.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协调、建设及日常管理; 2.国家、省部级科研实验室(工程中心)、基地与平台的组织申报、运行、考核、安全及验收; 3.校级协同创新的管理及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 4.协同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的改革,协同创新工作的日常管理。 |
综合管理科(含科协管理办公室) |
1.处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及科技档案归口管理; 2.党委、行政文档管理、公文收发流转、信件管理等工作; 3.学术会议与交流、科技沙龙、低碳高峰论坛分论坛的组织与管理; 4.全国高校科技统计年报、科技年鉴工作、中国科协调查站点工作及省科协日常事务管理; 5.总结、计划及相关单位所需的行政材料的撰写; 6.信息化建设管理及科技处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 7.处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与报销工作,固定资产的管理、治安消防等工作; 8.党支部材料的撰写及配合学校党委、机关党委开展党务工作; 9.向上级科协和有关部门举荐人才、宣传表彰,奖励优秀科技社团组织和优秀科技工作者; 10.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相关工作; 11.向相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困难并协助解决。 |